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时间:2021-08-12 来源:基金分析 点击: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引领财经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供大家参考选择。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6月11日下午,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尤立文、副组长刘殿洪向哈尔滨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关健和学院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关健主持会议发言。
  问题:党委领导下院长的责任制度不能实行,决策机制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不能实行。党建缺失,基层组织建设相对弱化,制度建设滞后,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薄弱,工作力度不足,严重影响学院工作正常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无力问题出发,两个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监管执纪问责明显缺位,四风问题仍有体现,理财理财、工程项目管理、教学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此外,巡视组还接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按规定交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认真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履行两项责任,全面严格管理党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努力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最近,山东省纪律委员会通报了5起全面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1.枣庄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宗伟因公司违规使用公共汽车和市委巡察整顿事项不能执行而负责。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枣庄市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19次违规将执法执勤车辆作为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使用;2017年1月至6月,该局驾驶员未经审批,驾驶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出行76次。2017年3月至4月,枣庄市委巡察发现该局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但自巡察结束至当年6月,该局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仍有10次出行无派车记录。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李宗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商河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和敏,县水务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世政因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吃空饷”和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被问。
  。2014年8月和2015年2月,商河县先后两次部署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县水务局均未对下属事业单位清淤工程管理站职工孟祥圣长期“吃空饷”并在外打工问题进行审核清理,经时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和敏签字后以“零报告”上报。2015年6月,孟祥圣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及“吃空饷”问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在执行处分决定时,又因时任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世政未及时将处分决定书报送县人社局,并擅自将处分执行时间由2015年7月改为2015年10月,致使孟祥圣在受处分期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多领取工资共计828.9元;孟祥圣“吃空饷”领取工资9.32万元,至李和敏离任时仍未追回。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李和敏和胡世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兰陵县住建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徐琳因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费用等问题被问责。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兰陵县住建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15万元;2014年3月至同年12月,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5辆,违规占用下属企业办公桌椅、电脑、相机等固定资产价值合计23.05万元,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工资184.52万元;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办公费、车辆燃修费、加班用餐费124.38万元。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徐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聊城市东昌府区水产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道君因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整改不到位问题被问责。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东昌府区水产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新闻报道奖励、出车补助及计生补助共计1.58万元。在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中,该单位均未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王道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海阳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文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项红艳因多名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被问责。2009年9月至2017年1月,海阳市教体局9名教育督导联络员或在编教师不同程度存在到民办学校违规兼职(取酬)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于文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对相关问题未能及早发现并有效处置,项红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和保障,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作用。当前,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得到不断地强化与巩固,但仔细思考,面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一是政治觉悟还不够强,能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对党员干部仍然教育不足、管理不严,缺乏敢于“亮剑”的精神。一些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创城迎审等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出于保护干部的心态,大都按照“低标”进行了处理,没有给予严厉的惩处,导致处罚的行为有“不疼不痒”的感觉。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强,班子成员多在一线工作,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眼前的重点工作上,没有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站在大局的角度思考全局工作,逆势赶超的致胜招数不多;个别班子成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想问题、办事情,有时从局部利益出发,片面推进工作,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做的不够。三是大局意识不够强,个别基层党组织对“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等新发展理念存在模糊和错误认识。对自己有利的坚决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口头上要求的多,落实上打折扣。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落实到解决实际困难、矛盾和问题上,没有与推动自身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读的文件和书籍不少,真正学到深处、用在实处的不多,仍存在学做“两张皮”,在形式上进行了学习,但在工作推进上仍然走老路,落实不力。二是理想信念还不够坚定。能够做到理想信念坚定,但没有把强化理想信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有的党员存在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等现象。有的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关心群众少。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机关党建工作有待提高。落实“机关党建十条”工作不到位,机关支部设置结构还不够合理,党员人数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开展不及时,有时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召开,有时不开;个别党员学习不系统,不及时,没有学习心得、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混乱;“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存在后期补写的问题;关于党建的制度规定不完善、不健全。二是党建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实际贯彻落实上,没有对党建薄弱地区和单位形成
  硬约束;基层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不严肃。内容空洞,查摆问题多为表面现象,不深刻,党性剖析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批评意见雷同,多为“变相表扬”。三是选人用人方面创新探索不多。虽然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上进行了一定的尝试,但干部“下”的有效办法缺乏,对于工作平庸、无功无过和求稳守摊的,还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的“下”的标准和依据。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考虑自身的实际困难多些,而忽视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相关政策要求,自身统筹工作还不周全,求真务实作风还不够扎实。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能够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但在细节工作上还需要加强。一是还存在追求“面子工程”问题。在工作中存在有时为应对上级考核,急于出成绩、出亮点,做一些好看的、较为形式的工作。比如,在准备上级检查时临时做了一些突击性的工作,创城迎审工作中,突击性的做版面、搞绿化、打扫卫生,虽然是利民的好事,但功夫没下在平时,给群众留下了急功近利的印象。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所减弱。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愿深下去研究工作,不想担责任,不敢挑重担,面对违建治理、项目招引、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问题,自我加压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的激情与真抓实干的精神。个别党员干部抱有不愿做群众工作,对群众诉求能推就推、能躲就躲,不能做到实事求是,对不同群体的群众工作方法不灵活。三是干事创业的劲头有所衰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形势有了较大的改观,部分党员干部及村两委干部出现了“享乐”思想,满足于既有“业绩”,安于现状,淡化了勇争一流的信念、失去了锐意拼搏的劲头、弱化了甘于奉献的精神,甚至乐于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工作干劲不足,在其位未尽其责,懒惰松懈问题时有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一是有“老好人”思想,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还不够强。对干部监督手段不多,来自职能部门的监督多,其他监督形式少,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上存在“老好人”的思想,碍于面子,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不能及时纠正批评教育。二是监督管理的措施上还有欠缺。虽然制定了“双向约谈”制度,明确了谈话范围和责任主体,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约谈提醒缺乏针对性,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解不够深入,致使谈话有时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防范和遏制作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用的多,组织处理还不够多。
  (六)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斗争方面。能够做到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但部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仍不够强,存在廉洁工作“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个别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致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力,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开展次数较少、创新力度不大。
  以上几方面问题,经过深刻剖析,主要是我们在政治站位上与中央、省市区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精准,在行动上不够务实,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没有真正、正确、透彻理解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简单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事,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问题,没有找准工作落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理论学习上,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理解掌握不够,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不强;在思想认识上,考虑问题多从街道自身工作出发,落实全区一盘棋的自觉性、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在工作统筹上,精力多放在抓经济工作,没有真正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面对新区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还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在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时,还不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动真碰硬能力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在落实“一岗双责”中,对于发现的问题,担当意识不强、底气不硬,习惯于“和稀泥”当“老好人”,工作面前存在“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的情况。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在传达上级精神、决策部署时,没能将上级精神和意图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等问题。对影响到一些单位和群众眼前利益的事情,往往容易产生偏重照顾群众情绪,维护队伍稳定的考虑,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态度还不够坚决。对机关各部门和各村(社区)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口头强调的比较多,监督检查还不够经常,问责力度还不够大。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https://m.yinlingw.com/jijin/136720.html

推荐访问:

扩展阅读文章

基金分析热门文章

基金分析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京ICP备15015689号 返回顶部

引领财经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