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违纪剖析材料

时间:2021-02-19 来源:防控心得体会 点击:
  违纪,词语,读作“wéijì”,即违反纪律,意指违犯了纪律、违反了规则等有约束力的行为,或是违反了有关章程。凡是其行为与组织、团体、单位等对相关人员行为纪律要求相抵触的,都属于“违纪”。但违纪不一定即是违法。引领财经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违规违纪剖析材料供大家参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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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案情

  郭清宏,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宁国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11月加入九三学社,2004年当选广东省政协委员,案发时任广东省地质局下属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站(以下简称“珠宝检测站”)站长。

  2014年11月27日,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对郭清宏违反政纪问题立案调查。11月28日,经省监察厅批准,对郭清宏采取“两指”措施。2015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郭清宏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一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郭清宏任珠宝检测站站长以来,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恶劣,郭清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二是私分公款,郭清宏本人分得560万元。珠宝检测站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测试中心)批准,用截留检测款形成的“小金库”私分奖金,2003年至2014年期间郭清宏个人分得560万元。三是公款私存,从中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

  郭清宏以珠宝检测站工作人员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用来存放检测费等收入,达到向测试中心隐瞒经营收入的目的,从中贪污公款3079.6067万元。另外,通过大量存放现金,随意支取贪污公款2083万元。四是使用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郭清宏利用前述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8处,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

  五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郭清宏伙同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副站长,另案处理)等人为了逃避罪责,组织指挥、亲自参与和指使他人销毁“小金库”涉及的财务资料,涉及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严重。六是挪用公款。2002年7月,郭清宏挪用公款27万元,替曹姝旻支付购买广州某处房产的部分购房款。七是违规开办私人同行业公司。郭清宏违反有关规定,牵头开办了广州某珠宝贵金属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

  二、案件剖析

  (一)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小官巨贪”。郭清宏作案时为正科级,案发时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其所主持的部门为省地质局下属三级生产经营单位(珠宝检测站,二级事业法人单位),个人和单位级别均不高。但郭清宏利用珠宝检测站站长职务之便,长期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金额竟高达1.68亿元,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在省直单位的下属机构中实属罕见,是“小官巨贪”的典型。

  二是作案时间跨度长。自2003年起,郭清宏便利用珠宝检测站收取的检测款私设“小金库”,至案发跨时12年。其中,2003年至2010年8月期间,先后向公款私存的21个账户存入检测费、培训费等共计6040万元。2010年下半年后,郭清宏本人或授权下属直接到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各地办事处直接提取现金,并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出租屋及本人办公室内自由支取。

  三是作案手段隐蔽、疯狂。郭清宏把珠宝检测站当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完全不受上级监管,一个人说了算,任意支配,肆意妄为。先后利用自己、下属、客户的20多个银行账户私存公款,以及通过大量存放现金的形式,随意挪用支取、贪污公款超5000万元。

  为掩盖罪行,郭清宏多年来一直严禁本站员工擅自与上级单位(测试中心)任何人员接触,“违者立即开除”,并要求所有员工对外口径一致,形成内部堡垒,企图“密不透风”。为逃避罪责,郭清宏从2011年起,不定期亲自或指示下属删除财务资料、销毁账册凭证,尤其是2013年珠宝检测站被省地质局审计部门审计期间,郭清宏更是疯狂销毁会计凭证、财务账册以及电脑硬盘存储的所有财务资料数据,企图逃避甚至对抗调查,情节十分严重。

  (二)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郭清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发生,除了其本人目无法纪、理想信念丧失、欲壑难填等根本原因外,还包括一系列外在诱因,即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和问题。

  一是无视法纪,理想信念彻底滑坡。身为领导干部、一站之长、政协委员,郭清宏长期以来不重视政纪法纪学习,毫无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毫无自我要求和约束,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极度扭曲,贪欲膨胀。崇尚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缺乏自律又逃避监督,疯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同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上面有人不会出事,瞒报单位经营收入,藐视法纪销毁财务凭证,长期大量贪污公款,最终坠入犯罪深渊。理想信念的滑坡也导致其在行动上、生活中日益奢靡享乐,郭清宏利用贪污的巨额公款,先后在多地购买住宅、写字楼、车位等,购置各种昂贵珠宝玉石,其中仅购买单颗宝石便花费超百万元,奢靡程度令人咂舌。

  二是挥霍权力,完全不受监督约束。作为珠宝检测站的“一把手”,郭清宏“家长式”作风严重,把珠宝检测站完全当作自己的私人档口进行经营,完全游离于上级的监管之外,毫无接受监督约束意识。郭清宏(伙同曹姝旻)对该站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该站在省内各地下设的20多个办事处的经营活动具有高度的、自由的决定权,包括办事处的设立或撤销、合作经营方选择、站点人员招聘、设备仪器采购、检测业务登记审核、检测款收入存放使用、财务会计账册编造等“一条龙”运作都自己做主说了算。liuxue86.com

  此外,测试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冯超(另案处理)是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常务副站长)的丈夫,对珠宝检测站的日常管理运作采取有所偏颇和袒护的态度,测试中心其他班子成员难以过问和不敢监督,测试中心监察、审计部门介入珠宝检测站的内部监管更是难上加难。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郭清宏利用单位管理与监督上的漏洞肆意挥霍手中的权力,欺骗上级主管单位,瞒报经营的检测收入,截留站点的收入资金,大量侵占公款。

  三是管理粗放,单位经营运作以包代管。珠宝检测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隶属测试中心的二级事业法人单位,统一采用测试中心制定的以承包收入任务的经营管理模式。但测试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人、财、物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上是放任不管,尤其是对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办事处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导致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多个办事处长期游离于测试中心本部的管理和监督之外,存在管理运作缺失制度约束,只求完成定额上缴经营收入,缺乏财务收支的监管等漏洞。各办事处的检测业务未经登记审核,检测费经营收入也不开发票。

  该中心本部对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选择的合作方的情况也一概不知,郭清宏利用此漏洞编造虚假的合作经营,订立对付上级的虚假合作协议,骗取截留公款。同时,珠宝检测站的人员管理严重不规范,全站实有员工近200名,但在测试中心人事部门备案管理的只有50多名,有的办事处雇了10多名员工,只有2名与测试中心本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他人员都是以虚假“合作方”的方式聘请任用。

  办事处员工只对郭清宏等人负责,言听计从,对外口径一致,形成了“内部堡垒”、“攻守同盟”。综上所述,珠宝检测站其实就成了郭清宏等人的“私人企业”,各办事处其实就成为郭清宏等人的“私人档口”。郭清宏一手遮天,为所欲为,最终积重难返,铸成大错。

  四是监督缺位,上级单位的监管形同虚设。多年来,珠宝检测站的直接上级(测试中心)的财务部门仅对该站定额上缴的经营收入进行核算,对该站在检测业务中收取的现金或没有上缴的资金没有监控或控制不全,在财务账目设置上一直分不清上缴的经营收入来自哪个办事处,各办事处的经营效益如何也不进行考核和过问,没能有效发挥财务全覆盖及统一管理的作用,郭清宏等就是利用检测费不开发票、测试中心财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珠宝检测站各办事处的实际收入等漏洞,大量截留各办事处收取的经营检测费用,公款私存,挪用侵吞公款。

  同时,测试中心长期以来对地质实验测试工作,尤其是珠宝检测业务预防腐败工作的形势研判不足,自认为地质实验测试机构是“清水衙门”,存在“检测是一门技术活,是服务性工作,利润低、赚钱少、总量小”的观念,长期弱化建章立制工作,对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教育也抓得不紧。

  因此,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只满足于开会、传达文件、签订责任书“三个样板动作”,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不严,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未能抓早抓小,对腐败行为警觉性不高,缺失自我防范和自律意识,测试中心职工群众中对珠宝检测站员工的收入早有议论,对该站的市场经营收入和员工的实际收入存疑,反映也不断,测试中心获悉后虽也曾对有关情况进行过调查了解,但大多采取应付的做法,加之珠宝检测站员工上下口径一致,没有发现实质性证据,平时调查也只是点到即止。

  三、警示与预防

  郭清宏私存、贪污巨额公款一案,是“小官巨腐”、发生在基层单位的一桩大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教训也是深刻的,发人深省。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和严惩腐败相结合,需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坚定理想信念,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筑牢防线是防止领导干部犯错误,违纪违法的根本所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任务,做到教育更有针对性、更有警示震慑性,使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适应从严管理与监督的工作约束。

  明确重点,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案发单位和全局系统要从这次地质局系列腐败案件中认真反思,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案发的原因有哪些;针对制度上的漏洞要抓好哪些环节进行整改。同时,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政纪法纪教育,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利用发生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论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增强教育实效。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结合各单位实际,扎实做好立规矩、建制度、严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等制度的建设,加快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大额资金使用、人事管理、设备仪器采购、合同管理、违反财经纪律责任追究等制度和办法。推进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按制度经营、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通过深入调研、学习借鉴、广泛征集干部职工意见等方式,制定、健全、优化一套合法合规、以人为本、上下认同、行之有效、针对性强、可操性好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各单位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好头,以自身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彻底解决以往不拿制度规定当回事、我行我素的任性行为,对违反者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和让其付出代价。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始终坚持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老好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自觉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相互尊重,维护、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敢于提醒,。把监督当成班子成员间、领导干部之间一种防止犯错的“援手”,时常拉一拉,促一促,拍一拍。

  其次,强化职工群众监督,完善事务公开制度,把本单位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职工干部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再次,加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度。纪委要强化双重管理,加强对同级及下级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

  抓住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把监督寓于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权力的严格管理之中,要让大家认识到平时的严格律己和监督是在保护干部,不要出现一旦犯错悔之已晚的情况。此外,加强审计外部监督,审计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早纠正问题、避免重大错误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单位内控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定期对本单位及下设机构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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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通过单位组织的姜国文案警示教育学习活动,我认真学习了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市纪委监委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部分内容。对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纪案件的查处,体现了省纪委监委刀刃向内不手软,清理门户不护短,铁面无私整治“灯下黑”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下是我对照剖析姜国文案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一、做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汲取姜国文案的深刻教训,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从严开展“六对照六查看”教育活动,找准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二、要强化自我约束,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认真算好人生“七笔账”,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三、要从姜国文违纪违法案中汲取教训,认真对照剖析,对照验视自身,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勇气和态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十条禁令”要求,以自身硬自身正自身净落实好监督职责,为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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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单位组织姜国文案警示教育学习活动,用发生在身边的姜国文案反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下是本人学习姜国文案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纪有时偏软。在对待违纪问题和一些不良现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往往是就事论事、就问题抓问题,考虑各种复杂关系多,顾虑重重,缩手缩脚,说的硬,做的软,没有从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的角度深究深责,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重教育,轻惩处的问题比较突出,对不正之风、违纪现象的打击力度不够强,以至标本兼治的效果不够理想。

  二是守纪还需更严。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省局的“三项规定”、区委提出的“三条禁令”,对照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进行自查,我认为作为区局纪检组长,身处反腐前沿,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己虽然能够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但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细节上还存在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在接待上级领导和横向沟通上,有时碍于感情和面子,也有“请吃”和“吃请”等问题,没有用心在“大气候”中营造清正的“小环境”,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不良现象抵制不力或着是认同顺从,这些都是对自己要求不严的表现。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自身世界观的改造有所放松。在思想上存在重实践轻理论的思想,平时学习重业务轻理论,认为世界观的改造主要是针对高级领导干部,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主要是勤政为民,务实重干,从而放松了自身的学习,淡化了理想信念学习教育,导致“精神之钙”不足。

  二是自身党性原则要求不严。没有时时处处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纪检干部的标杆表率作用,在一些日常小事中碍于面子和随众心理,在一些小事和细节问题上还没有真正做到时时严字当头,处处律字当先。这些归根结底可以说都是自身党性原则要求不严的反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注重小事小节,时刻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才能杜绝问题的产生。

  三是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淡化。由于忙于一些事务性工作,造成了深入群众和基层一线调研的时间较少,一些工作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特别是在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方面还做的不够,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群众观念,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还没有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四是工作标准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做的还不够,创新性的举措不多,工作标准上沿袭以往,没有做到精益求精,造成了一些工作按部就班,维持现状,还不能有所创新和突破。

  三、整改方向与措施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上级纪委查处姜国文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定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遵规守纪、奉公守法的模范和标兵。二、联系实际,认真开展对照和查摆。通过即将开展的党纪党规学习和专题研讨,再次深化认识、明确职责、夯实基础,做到“讨论实、查摆准、整改严,效果好”。

  三、切实做好“以案促改”。纪检干部要“政治过硬”,做好中省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监督,协助党委抓好师德师风建设;

  要“工作过硬”,工作作风优良、工作水平高,在工作中体现“细心、耐心、真心、善心”,既不疏忽大意又不矫枉过正;

  要“自律过硬”,“刀刃向内”既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拷问,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规范执纪的思考,必须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来锤炼自己,淬炼成钢。

  四、廉洁自律,从严要求自己。身为专职纪检干部,一定要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大力宏扬艰苦朴素、艰苦奋斗的作风,努力改造世界观,淡泊名利,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物欲所扰,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干事,清清白白做人。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勤政廉政,慎用权用好权,以实际行动做表率、带好头,为党员干部树立勤政廉政的领导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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