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时间:2020-03-12 来源:公司新闻 点击: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引领财经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现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防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中心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提高政治理论素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采取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党小组集体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专家讲座、实地教学,组织知识测试等形式,推动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岗位奉献,年内分批组织部分党员到高校或市委党校进行教育培训,集中学习理论知识,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素养。

  (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发挥党组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对党绝对忠诚。认真落实“五个必须”要求,防范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问题,高度警觉“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

  (三)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普通党员组织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内涵要义,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分析判断,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年度管理工作要点和年终述责述廉。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全的责任落实体系。各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支机构廉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抓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的力度,真正把管党治党的压力逐级有效传导下去。

  (二)做好“两个台账”工作。加强日常监督“两个台账”制度落实,对班子召开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廉政教育、进行廉政谈话、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情况写实记录,及时跟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促进工作落实。

  (三)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发挥制度刚性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通报报告制度,督促各分支机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时填报报告单,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科级干部、科级后备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规范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年内组织开展科级干部续竞聘工作,动态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科级干部的聘后管理。

  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中心良好服务形象

  (一)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的执行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坚持开展谈话和重要节点廉政提醒工作,年内中心主要负责人与各班子成员要谈话2次以上,各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机构主要负责人谈话1次以上。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密切关注新的变通变异,通过召开会议、印发通知和发送廉政短信、信函等方式,有效预防腐败。

  (二)加强窗口服务建设。以打造优质服务窗口为目标,深入推进“放管服”和“只跑一次”、“零跑腿”等改革,提质增效、改进作风。编订《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导手册》,统一业务标准,规范办事流程,细化分解每个业务环节,方便缴存单位和办事职工掌握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建设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积极推进12329短信服务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通,进一步拓展信息化服务渠道,增加工作透明度。借鉴先进地市经验,探索管运分离模式,使窗口服务在统一管理方面更加科学、规范,促进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给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带来方便,树立中心良好的服务形象。

  (三)强化群众监督。通过胶东在线、中心门户网站等网络交流平台、广播电台民生热线栏目,加强与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沟通交流,了解群众诉求,及时纠正“推拖等绕缓”、“庸懒散”等问题。在服务大厅设立征求意见箱、廉政举报箱,向中心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群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内外群众的投诉举报。认真落实信访举报制度,对收到的信访举报和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认真核实,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贪腐行为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

  四、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增强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一)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挺纪在前、亮规明矩,不松劲不松手不松气地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引领党员干部深化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对系统内、行业内的贪污腐败、违反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的良好习惯,努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中心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和业务科室精干力量组成稽核工作组,对市中心各业务科室和分支机构工作进行全面稽核。加强信息技术在廉政建设上的应用,开展技术研发,利用新系统平台数据优势,改进稽核模式,提高稽核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年内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及中心的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执行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及时发现查处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究。

  (三)加强与纪检部门的联系沟通。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与纪检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情况,积极配合市纪委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共同推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切实成效。

  202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忠诚履行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内监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心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旗帜鲜明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为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责任主体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中心党委、分中心党组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1.中心党委对全市公积金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负全面责任,做到主抓直管,决不放松。要牵牢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三书三查三报告”要求,明确内设机构、各分中心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防止出现责任错位、不到位,执行力层层递减等问题,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防范腐败问题滋生。党委书记是全市公积金系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委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

  2.各分中心党组对分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按照中心党委部署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充分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

  三、重点举措

  (一)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决策部署,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规范党委(党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本单位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决策、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等重要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举措,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过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做到主动抓、全面抓、严格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各分中心党组、各内设机构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三书三查三报告”制度,健全履职报告制度,各分中心党组定期向中心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市纪委述责述廉。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和整改落实,强化督促提醒,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严纠“四风”问题。时刻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28条办法”、市委“26条办法”,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礼品礼金和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严肃整治机关单位庸懒散奢之风,积极改进公务接待,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复发反弹。

  (四)推进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和《绍兴市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计划》,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推进阳光决策。特别是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要求,建立资金公开竞争性存放流程,加强公积金资金安全的“源头管控”,提高资金效益,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免、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机制。

  (五)深化行风效能建设。坚持以行风效能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行风效能建设,巩固行风评议优胜成果,着力完善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考核评价等制度,推动行风效能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宗旨,通过抓重点、建平台、创亮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举措,以优良的行风服务广大缴存职工:一是抓重点,围绕工作重点不放松、不懈怠,真抓实干,精益求精;二是建平台,全面推进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三是创亮点,开拓工作亮点不保守、不固化,勇于创新,敢于尝试。

  (六)加强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严把思想阵地关,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活动。一是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章,自觉遵守党规党章,把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行动指南,把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行为底线,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养成纪律自觉。二是着重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树立良好家风,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推动廉政教育入脑入心,在全系统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内审稽核。进一步健全市公积金系统内审稽核工作制度,形成完善的内审稽核形式、方式、内容和流程,实现内审稽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由中心稽查组负责实施,采用定期专项稽查和临时性稽查两种形式,以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分中心的业务操作细则执行情况、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资金管理运作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审核检查。稽查结束后,中心稽查组及时对相关情况予以通报,督促各分中心立即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真正做到检查到位、稽核到位、纠错到位,以推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有序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市纪委第一纪检组的联系沟通和支持配合,抓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接,细化目标任务,共同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互通信息,及时排查问题,如问题属实,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督部门反映,从而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共同扎实有力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严肃问题处置。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置,建立起符合实际的问题处置预案和相应的协调运转机制,确保纪检监督工作能够及时启动、快速运转、有条不紊地开展。对需要调查的及时进行调查,需要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督部门汇报的及时汇报,需要改进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整改落实,需要依法处置的,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尤其是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202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7月5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市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管理处正、副职参加,共90余人参会。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建国同志回顾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曹彦平同志讲话。市纪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孙一宇同志参加会议。

  市管理中心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中心党组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把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纵深。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干净担当诠释忠诚本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二是严格执纪监督,持续正风肃纪,按照市委“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的要求,聚焦群众难点、堵点和痛点,开展正风肃纪、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行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三是落实整改责任,完善监督机制。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拿出较真碰硬的态度、务实管用的措施、扎实有效的作风,坚定不移抓好巡察整改,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引领、导向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形成“以廉政为荣,以贪腐为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价值取向,营造崇廉、尚廉、学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会上,党组书记、主任曹彦平同志引用全国以及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的一些数据,深刻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又结合工作实际,就防范和杜绝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了阐述分析,提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在当前全市上下正处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学深圳、赶深圳”步伐,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危机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狠抓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顺利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思想和组织保障。

202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https://m.yinlingw.com/caijing/45545.html

推荐访问:

扩展阅读文章

公司新闻热门文章

公司新闻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京ICP备15015689号 返回顶部

引领财经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