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万存银行1年利息|男子120万存银行理财 身陷金融投资骗局遭判刑四年

时间:2019-09-20 来源:银行理财 点击:
重庆男子120万存银行被蒸发

现在这个社会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就连把钱存入银行都有风险,这种风险需要自己去评判。重庆的张先生就遇到很糟心的金融投资骗局,存款120多万却被判了四年刑罚。

120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被判刑事件始末

2001年5月25日,张某携款38万元来到重庆梁平,按约定存入了农行梁平县支行。之后2001年6月、9月和2002年4月,张先生又三次以自己或妻子陈登贵名义到梁平继续存款。四次相加,累计在农行梁平县支行存款近124万元。

一年后,张某去银行取38万元的本息,银行却告知他的钱已经被人转走。张某随即报警,经调查后发现,原来是张某曾经的朋友陈某、雷某伙同在银行任职会计的蓝某,将张某存入银行的钱取走了。最后,银行被判还给张某38万元本金,利息不计。

"重庆男子120万存银行被蒸发"

然而,更令人吃惊的一件事情发生了。张某当时分两次总共在账户里存入了120万元,当几个月之后,张某再去取剩余82万元的本息时,银行并不受理。在张某再次起诉银行时,几名民警却来到张某家中,以诈骗的罪名将张某逮捕,并判了4年刑。

谁拿走了这120万?幕后主使者是谁

原来,向张净引资的陈某、雷某通过熟人认识了农行梁平县支行会计蓝某。他们向蓝某表示,要将引来的资金存入农行,由他负责办理银行卡、存取款相关业务,给他资金总额2%的好处费。蓝表示同意。张某的38万元到账后,蓝某就以张某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将其存款数次划转或取现,账上最后仅剩了5块钱。

张某多次找银行取款无果,而引资一方的雷某等也表示无力支付。2005年6月,张某一纸诉状将农行梁平县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还本付息。

在诉讼过程中,银行方面明确告知其存款被职工蓝某划转或取走,银行对此并不知情;且张某手中的承诺书上的印章是伪造的,银行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储户出具这样的承诺书。

事件后续发展

2015年6月,张某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包括限制人身自由1368天的损害赔偿金300576.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23790元、因服刑导致其购买的专利不能发挥经济效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20万元及利息。

重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依法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案件审查过程中,该院工作人员于2015年8月6日代表法院向张某赔礼道歉,8月26日下发国家赔偿决定书。据国家赔偿决定书,张某获国家赔偿共34万余元,其中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300576.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其他赔偿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张某的代理律师周立太介绍,当事人对此国赔决定不服,正诉至重庆市高院、张某也向南都记者表示,这个赔偿太低,“我花320万买了专利,本来可以赚钱的,冤狱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也应当得到赔偿”。另外,张某已将中国农行重庆梁平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10余年前的储蓄存款及相关损失,已获立案。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在投资的道路上一定不能贪图小便宜,以免造成巨大的损失,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一定要去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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