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1-03-18 来源:总结汇报材料 点击: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下面是引领财经网网为大家带来的个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自查报告

  省教育厅: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教育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吉教办〔2018〕46号)文件精神,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第一时间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成立由副董事长任组长,校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摸底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郑晓明

  副组长:刘耀辉 张洪昭

  成 员:程越 王玉贵 马维东 赵莹 贺柏平

  杨威 侯 淼  刘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办公室主任:刘娅(兼)

  二、排查情况

  (一)对民办学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1 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建立健全以章程为主体的现代大学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学费收取和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收费标准备案;不存在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变相向师生员工摊派费用、强行集资或以各种方式非法募集资金等情况。

  (二)对民办学校非法集资案件查处情况。我校未发生非法集资案件。

  (三)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情况。学校积极贯彻落实高校财务制度,注重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监督制度、日常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学校设立审计处、政策法规办公室和监察处等处级单位,进一步加强了风险防控;学校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制度,每年都会外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学校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依据高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校园网上设立单独页面,对依法予以公开的项目向社会及师生及时公开;学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涉及违反学校规定违规操作的、因工作不力疏于监管的、因处置不当导致出现重大事故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情况。学校充分利用官网、校园广播、板报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师生学习非法集资的案例,使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人人增强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三、今后工作重点

  由于非法集资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此次排查虽然已结束,但是在今后工作中我校会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的高度警惕,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重点监控、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

  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自查报告

  接到市局下发的泰安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筑网行动”的通知》(泰打非字【2019】18号)后,我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以校长姜传波长任组长,分管校长房照祥任副组长,党员及各处室领导、班主任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部门配备了一名联络员。

  二、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我校在5月10日接到通知以后,马上组织各部门领导,老师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为了防范潜在的非法集资风险,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利用周一晨会学习时间在全体教职工进行了非法集资相关知识的教育学习,通过学习我校师生提高了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认清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做好宣传。

  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向师生发布相关预防非法集资知识、张贴标语等方式形成全员共查的氛围。

  四、认真开展排查。

  5月26日至5月27日,我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先后对270名教职员工进行了摸底排查。此次排查对各部门在此次活动的职责做了具体分工,排查小组组织成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等情况动员了各方面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在此次专项非法集资排查中,未发现我校员工有涉及社会融资行为。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用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确保公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自查报告

    临近元旦,为提高区内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地区金融服务局于12月25日又一次走进户外,来到了加区第四中学,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从校园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抓住家长接送孩子的机会,在校园门口发放宣传材料数百份,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让他们对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社会志愿者的有力支持。图为来自黑龙江职业学院的韩畅同学,不畏严寒,与金融服务局工作人员一起向学生及家长介绍非法集资相关情况,得到了学生家长们的认可与好评。

         由于青少年学生的价值观处于不成熟期,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很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与侵害,因此,宣传教育从青少年一代做起,能在根源上更有效的提高群众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

         每一个青少年学生对应着一个家庭,家庭的财产安全关系着他们的健康成长。地区金融服务局再次呼吁广大群众:为了您和您的孩子,请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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