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6-24 来源:财经要闻 点击: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攻坚工作部署。引领财经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19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2019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攻坚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快全市减贫脱贫步伐,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特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领导,认真落实“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一户多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达到增加农民收入,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开展活动,成立以居保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长为成员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明确脱贫期限,为精准扶贫提供有力保障。

  (二)确保措施到位。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对识别出的贫困户,驻村工作队要对贫困户的情况建立详细档案,并做到数据精准,信息翔实,并选准一个帮扶项目,落实一名帮扶联系干部,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农民生活收入。

  (三)精准帮扶项目。要因地制宜根据贫困户的农业生产状况,对有生产能力的,联系安排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其调整生产结构,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帮助其发展1—2个高效种养业,增加经济收入,对具备生产条件而缺乏生产启动资金的,要积极为其协调落实小额信贷资金,或者给予提供种苗,资金支持,对农产品销售困难的,要主动为其联系客商、市场、商店等,帮助解决农产品销路难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发展劳务、手工业等项目,通过技能培训,政策扶持,引导青壮年劳力回乡就业、创业。

  (四)严格驻村纪律。驻村工作队入户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自带被褥,吃住在村里,并做到严禁层层陪同,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切实做到帮忙不添乱、为民不扰民。

  (五)落实帮扶资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筹措帮扶资金,针对扶贫对象的需求和发展意愿,合理使用帮扶资金,并对帮扶资金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2019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我街道特色种养业扶贫力度,根据颍州区种养业扶贫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颍州区2019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特扶组办[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底,我街道特色种植业扶贫年度到户覆盖率达到75%;自种自养贫困户特色种养业稳定发展并保持达标水平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产业扶贫项目提升

  按照“符合国家和省扶贫开发政策、符合财政发展资金适用范围和投向、符合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符合精准到村到户”原则和“有产业、有参与、有收益、有支持”的要求,精准安排和实施扶贫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

  1.提升项目产业档次。要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瞄准

  特色种植业、农林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休闲农业等高效特色产业来设计、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到村项目要紧紧围绕村主导产业发展,重点夯实主导产业发展的基础。到户项目要鼓励贫困群众发展主导产业或相关产业,或者依托从事主导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入股分红、务工就业,实现各方共赢、促进主导产业发展;贫困户自种自养项目的产业规模,要达到《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相应要求。

  2.提升项目参与精准度。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自种自养、入股分红、务工就业、资产租赁等到村到户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户积极参与项目实施,提高年度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覆盖率。要坚持因村因户分类施策,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实施自种自养项目、务工就业项目;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实施入股分红项目。

  3.提升项目实施收益。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入股项目,分红占入股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每个贫困户年分红不少于400 元;务工就业项目,每个务工人员每年务工收入不低于5000 元。

  (二) “四带一自”继续深化

  启动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不断提高园区和主体带贫能力,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1.深化经营主体带动。积极引进、培育和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动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对接,带动发展产业、应用技术、销售产品、务工就业、入股分红。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到村投资,围绕主导产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各类主体形成产业联合体,提高贫困户参与度。

  2.深化自种自养扶持。坚持扶贫先扶志,加强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破除“等靠要”思想,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激励、引导、支持贫困户以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开辟致富门路。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至少掌握一项特色农业实用技术,达到“人有一技之长”要求。

  三、项目扶持

  (二)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到户项目

  扶持范围:辖区内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申报程序:参照《颍州区贫困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项目补助范围及标准表》(见附件6),通过镇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产业指导员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选准发展项目,申报程序如下:1.由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颍州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到户项目申请表》后报村(见附件7);2.村对项目汇总填写《颍州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情况表》;3.村对项目“四议两公开”;4.在全村进行不少于10天公示,公示无异议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签署意见报乡镇、街道审批;5. 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站和农业综合服务站提出意见;6.乡镇、街道汇总后会议研究进行不少于10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签署审批意见后报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颍州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情况表》汇总后,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10天公示,并保持长期挂网。

  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五保户、低保户、重病户、残疾户可以申请实施到户项目,对不具备发展产业条件、收入不稳定、难以脱贫或脱贫后易返贫的五保户、低保户、重病户、残疾户,以及其他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可申请到户入股项目资金,申请的资金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与经营主体签订入股协议书,约定年分红不低于8%,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最多可申报项目资金2000元。

  资金发放: 贫困户申请的项目资金分为项目基本补贴资金和项目实施奖励资金,二者各占申请资金的40%和60%。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结束后(验收表见附件8),先打卡发放贫困户申请项目资金的40%,即项目基本补贴资金;效益验收结束后(验收表见附件9),对实施项目效益明显的贫困户,打卡发放余下的60%项目实施奖励资金,项目实施完成没有效益或效益不明显的,不予发放余下60%项目实施奖励资金,同时下一年度不得申报同样的到户项目;对上一年度使用扶贫资金实施的种畜禽、花卉苗木等到户项目,现持续种养的按今年项目标准的一半补贴,新增部分按项目标准补贴。

  效益验收要求:1.效益验收工作根据各乡镇街道到户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开展;2.效益达到项目申报资金的20%以上,并记录在册,验收后予以打卡发放余下的项目实施奖励资金;3.申请到户入股项目和项目申报资金在2000元以下的,直接全额打卡发放项目资金。

  (四)农业特色产业提升项目

  扶持范围及资金使用:2019年全区预算农业特色产业提升项目资金1500万元,用于实施到村项目,重点支持偏远乡镇或贫困程度较高乡镇,入股到示范带贫较强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经营主体签订《保底收益协议书》,确保年收益不低于8%,脱贫攻坚期内,收益全部用于带动贫困户,完成脱贫 “摘帽”任务后,项目资金和收益由所在乡镇统筹用于发展村级产业,巩固脱贫成果。

  (三)强化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效益。

  1.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培训,全过程对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纪检、财政部门负责对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检查。

  3.街道扶贫工作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服务。

  4.街道、帮扶单位、驻社区工作队、社区两委对特色种植业扶贫项目的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严格把关,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严禁弄虚作假,严格监督项目的实施。

  (四)明确实施主体,促进工作落实。

  1.街道是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对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申报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对项目检查验收,对项目资金、项目实施进行经常性自查和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项目资金实行街道管理,对资金安全负责,切实管好用好扶贫专项资金,负责追回违规使用的项目资金。

  3.社区和街道要统一认识,强化责任,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特色种植业项目实施工作。

  4.严禁套取、挪用特色种植业提升项目扶持资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舆论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产业扶贫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产业扶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特色种养业扶贫典型经验,推广特色种养业扶贫优秀范例,讲好特色种养业扶贫攻坚故事,加强舆情引导,激发正能量,防止不良炒作。

  (六)建立健全机制 开展产业指导

  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结对帮扶干部、村组干部、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中遴选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明确产业发展指导员在产业扶贫政策宣讲、项目落地、产业选择、技术服务、产品销售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职责,构建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与区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

  2019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健康扶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印发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存在的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致使部分贫困户患者未能及时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工作方案,确贫困群众健康利益,结合本单位工作中存在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卫生建康委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健康扶贫工作规定,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情况等工作。

  二、 整改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健康扶贫工作有效展开

  进一步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领导,建立医院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医务部下设扶贫组。专人负责管理扶贫政策的落实情况,妥善处理在健康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针对去年扶贫组对我院督查和暗访出现的“先诊疗后结算” 问题的通报情况,我们认真总结,明确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运行, 确保扶贫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对贫困对象进行分类标识, 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结算,简化入院手续,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扶贫救助对象。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未签”的问题,我院公卫科人员按区域划分管理贫困户,与贫困户家人或者村医以及贫困户帮扶对象联系,时刻关注贫困户人员去向;同时下乡核实走访贫困户;及时组织全镇村医开了村医整改会,动员村医积极联系外出人员,掌握外出人员动向,做的及时签约。

  (二) 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低。

  通过医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途径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同时我们在全院宣传栏、各个诊室、护士站张贴和放置标示牌,让医护人员都要知晓健康扶贫政策,加强政策上的医患沟通,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

  (三)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免政策及时到位。

  我们加强了减免政策与信息化管理的监督检查,根据信息系统存在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加快完善步伐,做到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针对来我院就诊的扶贫人员,通过信息化自动化直接给予减免, 确保贫困患者各项减免政策落实及时到位。

  三、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健康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性,确保把健康扶贫作为最大政治任务、作为重点工程来干。成立了医院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兼任小组组长,各组员各司其职,在医务部成立扶贫组,由医务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将扶贫工作做为常态来抓,及时处理扶贫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严格执行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

  (二) 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统筹,强化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中的综合协调能力,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责任意识,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 规范诊疗行为,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四) 加大全院临床、护理、医技科室对健康扶贫政策的学习, 熟记各项减免政策,加强医患良好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为扶贫人员就医服务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及就医条件。

2019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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