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上半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连推出便民服务举措,为广大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为便利贴心的服务。
2018年天津公积金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严厉打击骗提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了“全面治理住房公积金套取”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提取业务管理,实现了对婚姻、购房、贷款信息的实时核验,组织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违法广告进行了集中清理,联合公安机关对骗提住房公积金进行了严厉打击。
外籍人员在津工作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自2018年2月1日起,单位可为获得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外籍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住房公积金政策待遇。
在津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自2018年3月1日起,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住房公积金方面将与天津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可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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