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购房新政策|2019年成都购房新政策成都当前购房政策一览

时间:2020-01-13 来源:社保 点击:

  2019年成都购房新政策 成都当前购房政策一览

  一、购房资格认定

  1、已满24个月成都社保(连续缴纳);

  2、成都户口已满2年;

  3、成都户口(未满两年)+12个月社保(连续缴纳)。

  以上3个条件任满足一个。

  天府新区成都直属区(A类区域)、高新南区(B类区域)、成都11区(C类区域)、满足单个可以购买各自区域范围。重点,三个区域不互通。成都11区之间可以互买(例如武侯区户口可以买11区任意区)。

  购买远郊区房子(D类区域)只需要成都户口,或者1年成都社保(购房没有套数限制)。

  二、居民家庭认定

  例如,家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以及22岁的儿子,爷爷奶奶是夫妻双方一个家庭,爸爸妈妈夫妻双方一个家庭,22岁的儿子是单身家庭,划重点!即使在一个户口本,也不用去分户口。

  三、刚需认定

  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以上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才能算刚需购房!

  即使说,刚需=购房资格+名下无房+16年10月以来无转让记录。

  不满足刚需政策的购房者算普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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