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广州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广州发布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时间:2020-01-13 来源:ST股新规 点击:

  12月24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新规。新规提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同时,公积金新政对“假离婚”买房提取公积金也作出规定,规避“假离婚”买房提取公积金。《办法》指出,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者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产权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法》还规定,在广州市稳定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纳入了在职职工范围。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原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

  第三条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籍职工,可以按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五条 具有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分支机构,可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进行约定。未约定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被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 账户设立、变更与注销

  第六条 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第七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启封手续。

  第八条 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单位合并、分立、改制、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办理账户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广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广州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广州发布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https://m.yinlingw.com/caijing/27926.html

推荐访问: 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广州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

扩展阅读文章

ST股新规热门文章

ST股新规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京ICP备15015689号 返回顶部

引领财经网 轻松阅读 享受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