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2021年评先评优管理办法

时间:2021-07-30 来源:财经观察 点击:
  医院(Hospital)一词来自拉丁文,原意为“客人”,因为一开始设立时,是供人避难,还备有休息间,使来者舒适,有招待意图,后来,才逐渐成为满足人类医疗需求,提供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收容和治疗病人的服务场所。引领财经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医院2021年评先评优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选择。

  医院2021年评先评优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提高医疗工作服务水平,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竞争激励机制,确保医院评价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先进的榜样、示范、放射线和驱动作用,调动各科室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医院各项工作的进行,龙亢农场医院决定开展2017年度医院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和科室优秀员工评价活动,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我院制定了医院评价的实施方法。现将选择通知如下:
  一、先进的课程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相关规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科室工作人员团结,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积极开展文明科活动,措施有力,效果显着,积极开展禁烟、控烟活动。
  (4)根据医院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工作有计划、检查、执行,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5)工作程序规范,科室整洁,管理有序,服务热情周到。
  (六)全年无医疗事故发生,无违规违纪现象。
  (七)受到医院通报表扬,积极配合医院中心工作。
  (八)有目标管理的科室,能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等。
  二、医院先进个人和科室优秀员工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医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群众威信高。
  (二)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全年无医疗事故发生、无投诉。
  (三)严格遵守医院管理规范,工作认真细致,勤奋努力,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4)业绩评价中成绩良好,医院通报表扬患者赠送表扬信、感谢信或锦旗。
  (5)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重大活动并受到表扬。
  (六)积极组织医院的禁烟、控烟活动等。
  三、要求。
  (1)严格按选择条件选择,确保选择质量。
  (二)。
  坚持一票否决,受过医院通报批评、处分或有医疗纠纷的,或纪律涣散的科室或个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要发扬民主,坚持原则。评选的先进科室、医院先进个人和科室优秀员工要有代表性,起到表率作用。
  (四)全院共划分个组,各组按分配名额推荐医院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和科室优秀员工候选人。
  1、先进科室推荐办法:由全院中层以上领导推荐候选先进科室并进行公示。
  2、医院先进个人推荐办法:按照划分的组分别推荐候选人。医院先进医生候选人由全院医生进行推荐;医院先进护士候选人由全院护士进行推荐;医院行政管理先进个人候选人由职能科室推荐;医院后勤先进个人候选人由后勤科室推荐。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时,参评人员不得少于90%。
  3、科室优秀员工推荐办法:由科室推荐。
  (五)各组负责人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负责本组的推荐工作和选票收集、汇总等工作。医院确定开展该活动前由院办公室将推荐出的候选人报院领导,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六)对推荐出来的医院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和科室优秀员工候选人都要进行公示,公示无疑议的,确定为正式医院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和科室优秀员工。有疑议的由人事科、院办公室调查落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候选人,不再增补。
  (七)对评选出的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和科室优秀员工,要给予表扬奖励。
  该实施办法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综合考评、彰显先进的总原则,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评选办法,作了详细规定。要求严格掌握评选和推荐先进的标准和比例,实事求是,不搞照顾和“轮流坐庄”;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评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出创先争优的精神风貌。

  医院2021年评先评优管理办法

  为了表彰、奖励在医院发展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营造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发全院干部职工努力建设发展医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强凝聚力,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医院的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关于评选表彰年度先进的实施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以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实际业绩为依据。坚持评选的高标准、高质量,推荐的群众性、公正性、合法性、公开公平原则。
  二、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年度评先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组成,负责全院年度评先表彰工作。
  各科室成立评先小组,由科室领导和办事公道正派的职工组成,负责评先的具体工作。各党支部要对所属科室的评先工作进行积极指导和监督,对评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医院院办公室、医教部、护理部等负责协调实施相关具体工作,向医院评先领导小组提出年度评选表彰的具体建议名单。
  三、奖项设置
  设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两项。
  四、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对象
  1、集体奖项的评选表彰对象以科室为单位。
  2、个人奖项的评选对象为在医院工作的占编和不占编的在职在岗职工。
  五、推荐评选的比例和程序办法
  1、先进集体:原则上按照科室数量的百分之十(10%)确定先进集体名额,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分院区、行政后勤科室分别进行推荐评选。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由科室申报,填写《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临床、医技科室、分院区报医教部,行政后勤科室报院办。医教部、院办根据评选先进集体的条件和比例,择优推荐评选,提出年度先进集体的建议名单,呈报医院评先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2、先进个人:原则上按各科室实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10%)确定先进个人名额,并按分层次进行评选、报送。
  (1)、中层领导一律不占科室先进个人名额,医疗、医技、药剂系统中层领导由医教部负责按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推荐评选(个人可自荐);护理系统中层干部由护理部负责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推荐评选(个人可自荐);行政后勤中层领导由院办公室负责按先进个人评优条件推荐评选(个人可以自荐);医教部、护理部、院办公室分别提出所负责科室的中层领导年度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上报医院评先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2)、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集中进行评选,医护名额相同,不占编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各科室医疗、医技、药剂人员中先进个人的申报,由科室报送医教部;护理人员中先进个人的申报,由科室报送护理部;行政后勤科室先进个人的申报,由科室报送院办公室。医教部、护理部、院办公室分别对科室申报的先进个人按比例、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年度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上报医院评先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按程序公示,予以表彰。
  申报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各科室评先小组应召开科室全体人员参加的年度评先会议,学习条件、比例、程序和办法,坚持走群众路线,组织职工民主推荐评选,评先小组根据职工的推荐评选意见,按评选条件、比例,经集体研究确定,组织填写《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经科室所在的党支部书记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医院相应的主管职能部门。
  六、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科室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工作规范,管理民主,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科室文化氛围好。
  2、科室管理班子团结、管理规范,大局意识好,执行力强,在各类突发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
  3、注重员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职工思想教育形式多样,行风建设责任落实,科室无违规违纪行为、无影响医院和谐的不良事件。
  4、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全面完成年度综合目标工作任务。科室工作有创新,能在同行中较好地发挥带头和榜样作用。
  5、认真完成义诊、医疗卫生扶贫、“三下乡”、“双拥”、“无偿献血”等各项指令性、政治性、中心性任务。
  (二)、先进个人条件:
  1、自觉学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和医院的各项规定制度,积极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特别是十三项核心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工作业务能力强,积极主动,勤奋敬业,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全面完成医疗工作任务,得到同行公认。
  3、热爱医院,关心并积极参与医院和科室建设,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团结协作好。
  4、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热情关心爱护病员,医患沟通能力强,医患关系和谐。
  5、医德医风好,得到同行和患者公认,行医廉洁,无医疗责任事故。
  6、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认真总结、撰写科研和学术论文。
  7、积极开展医院认可立项的新技术、新项目,成效显著。
  七、评选和奖励办法
  1、医院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在每年12月进行,在年终总结表彰会上进行表彰。
  2、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3、对受到表彰的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将通过医院网站、媒体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以突出示范和引领作用。
  八、评先工作的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评先工作做细、做好,通过评先工作促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2、要严格评选条件。坚持标准,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不搞平衡照顾,把医德医风好、业务能力强、业绩显著、群众公认、患者满意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真正评出干劲,评出动力,评出团结、评出积极性,切实起到褒扬先进,激励和鼓舞全院职工的作用。
  3、要营造创先的浓厚氛围,激励和鼓舞全院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向身边的典型学习,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实现医院的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4、评选先进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轮流当选,对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的,职工有权进行监督并请向医院纪委、监审办如实反映。
  九、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医院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2021年评先评优管理办法

  为了营造弘扬先进、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凝聚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评先评优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平、注重实绩。
  二、评先评优项目及数量
  (一)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每年按照党员总数的18%评选优秀共产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每年评选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党支部。根据每年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得分,按照全院党支部总数的30%评选先进党支部。
  (四)先进党小组。各党支部每年评选1个先进党小组。
  三、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评选条件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坚定,党员意识强,政治素质高,能认真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钻研和精通本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有牢固的宗旨意识。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密切联系群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乐于奉献,能够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为医院建设发展做贡献。
  (3)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于律己,作风扎实,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党员先进性体现明显,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依法办事。
  (5)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
  2.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每年根据《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党员总数的18%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报党委办公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党务工作知识,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恪尽职守,扎实工作。
  (3)热爱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
  (5)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2.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党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每年评选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报党委办公室。
  (三)先进党支部
  1.评选条件
  (1)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责任落实。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有力,党员自觉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支部党员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案件。
  (4)认真履行服务职责,深入开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有力,党支部工作作风和业绩受到党员群众充分肯定。
  2.评选办法
  党委办公室每季度对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表》考核内容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按照四个季度平均得分情况,全院党支部总数的30%评选为先进党支部。
  (四)先进党小组
  1.评选条件
  (1)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党小组职责,团结带领党小组党员群众积极投入医院建设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党小组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大提高,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遵纪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案件。
  (3)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和解决群众的工作生活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评选办法
  各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党小组工作情况,每年评选1个先进党小组报党委办公室。
  四、评先评优结果审定
  (一)评先评优结果报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核决定。
  (二)审定后的评先评优结果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
  五、表彰奖励
  (一)原则
  采取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二)时间
  在每年“建党节”表彰大会上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小组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六、未尽事宜由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本管理办法由院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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